关于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通知
环办执法〔2024〕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我部对《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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