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从江县应急管理局“一目录五清单”》的通知
局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精神,我局在全面梳理本单位负责实施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行政处罚事项、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细化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从江县应急管理局“一目录、五清单”》,其中一目录45项,五清单38项。
一目录:即2024年从江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2项;2024年从江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11项;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目录24项;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事项目录12项;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6项;2024年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2项。
五清单:即分类行政检查事项4项、免予行政处罚1项、减轻行政处罚9项、从轻行政处罚10项、从重行政处罚14项。
附件:
1.2024年从江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xlsx
2.2024年从江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xlsx
3.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综合事项目录.doc
4.2024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检查事项目录.doc
5.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docx
6.2024年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目录.docx
7.从江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五清单”(2024).doc
8.省应急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pdf
从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