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2020.6.3)

关于印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的通知(生态环境部 2020.6.3)

浏览:120 日期:2024-09-05 发布:admin   字体:

关于印发《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的通知

环应急〔202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规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我部制定了《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 李华杰、刘彬彬

电话:(010)66556991、66556992

  生态环境部

  2020年6月3日

  (此件社会公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6月4日印发

 

解读:

1.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负责人就《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程序规定》 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2.生态环境部应急中心负责人就《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直接经济损失核定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x
邮箱: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