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
交运规〔201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关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基础,交通运输部制定了《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
2019年7月18日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安全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是指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的法人单位。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企业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第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应当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平稳过渡、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安全考核大纲和安全考核题库,建设全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并监督实施。
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有关工作。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托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考核不得收费,有关具体事务性工作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
第六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考核合格。
第七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工作6个月内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在道路运输领域有效注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向属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备后,视同安全考核合格,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录入安全考核管理平台(http://dlaqgl.jtzyzg.org.cn)。
第八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内容包括: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应急处置与救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务等。
第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应当采用计算机或纸质试卷闭卷考核方式,考核题型为客观题,得分率不低于80%即为考核合格。
第十条 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开展安全考核工作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登录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录入考核申请资料,注册通过后按照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交考核申请资料的真实性由本人及其所属道路运输企业负责。
第十一条 采取纸质试卷形式开展安全考核工作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的要求完成安全考核工作。
安全考核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当将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第十二条 已经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当及时将考核合格人员信息上传至安全考核管理平台。
第十三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考核安排,并提前向社会公开发布。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批次。
第十四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从安全考核管理平台上打印考核合格证明,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将会自动生成考核合格证明二维码。考核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不得重复考核。
第十五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因工作调动需要变更相关信息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调出注销或调入登记变更。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六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考核管理平台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核实。不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有效期应当予以延期3年。
第十七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存在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到行政处罚或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原考核合格证明作废。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后,可继续从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考核。
第十八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核合格证明,不得转让、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九条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安全考核的、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
第二十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
一、考核目的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考核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掌握程度与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二、考核对象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旅客运输站(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考核范围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知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务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方式。
采用计算机或纸质试卷闭卷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为90分钟。
(二)考核合格标准。
考核试题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80分及以上。
(三)试卷组卷原则。
1.试题类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案例题,全部为客观题。
2.试卷组卷比例见下表。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知识 |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务 | 合计 | |
主要负责人 | 40% | 30% | 20% | 10% | 100% |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30% | 10% | 30% | 30% | 100% |
五、考核内容
(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1.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及要求。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熟悉法律适用范围,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掌握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熟悉机动车登记、检验、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和机动车驾驶证等管理制度及道路交通安全行政处罚,掌握道路交通事故的概念、特点、事故处理和事故损害赔偿原则等。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熟悉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不报及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掌握《刑法》及修正案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等。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熟悉消防安全工作政策,掌握消防工作责任及管理制度,掌握火灾预防要求等。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了解突发事件定义,掌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原则,熟悉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企业法律责任等。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了解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掌握涉及道路运输的防范要求及应对处置,熟悉涉及道路运输反恐法律责任等。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了解职业病定义,熟悉职业病防治工作原则,掌握用人单位的主要职责、职业病预防要求,掌握用人单位法律义务,了解法律责任等。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熟悉职业培训和安全防护要求,掌握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1.9其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要求。
2.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政策及要求。
2.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熟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有关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熟悉交通肇事逃逸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事故当事人责任;掌握与机动车有关的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适用情形及基本要求等。
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掌握生产安全事故划分等级,掌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要求、内容和应对措施,熟悉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等。
2.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掌握道路运输经营者安全管理要求,熟悉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2.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熟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涉及运输环节的相关要求,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规定,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程序,熟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2.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掌握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安全管理要求,掌握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2.7《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掌握烟花爆竹运输安全管理要求,掌握烟花爆竹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程序,熟悉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2.8《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了解放射性物品特性,掌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要求,掌握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程序,熟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2.9其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行政法规要求。
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要求。
3.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掌握道路旅客运输和客运站经营相关管理要求,熟悉道路旅客运输及汽车客运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3.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掌握货运车辆管理规定,熟悉道路货物运输相关管理要求,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3.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规定,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和设备要求,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熟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3.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掌握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相关管理要求,熟悉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3.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掌握道路运输车辆基本技术条件,掌握车辆技术管理的一般要求,掌握车辆维护与修理要求,掌握车辆检测管理规定,熟悉道路运输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3.6《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熟悉动态监控系统平台和车载终端的标准要求,掌握动态监控内容及相关工作要求,熟悉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相关从业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3.7《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熟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规定,掌握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管理要求,熟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3.8《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掌握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控制要求,熟悉安全生产风险的监督管理规定等。
3.9《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暂行办法》。
掌握隐患排查与整改内容,掌握重大隐患报备程序,掌握隐患治理督查督办和监督管理规定等。
3.10《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掌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和使用,熟悉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熟悉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等。
3.11《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熟悉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信用分类分级,掌握安全生产信用评分标准等。
3.1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掌握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原则,了解考评内容与发证程序等。
3.13其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
4.1《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
熟悉标准关于车辆安全管理及技术要求。
4.2《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熟悉标准关于车辆安全管理及技术要求。
4.3《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
熟悉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4.4《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
熟悉营运载货汽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4.5《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2部分:牵引车辆及挂车》。
熟悉营运牵引车辆及挂车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4.6《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熟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要求。
4.7《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掌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4.8《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掌握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4.9《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
熟悉零担货物道路运输相关安全管理及要求。
4.10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与工作规范要求。
(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1掌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主要内容。
5.2掌握企业应当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3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
5.4掌握企业从业人员、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要求。
5.5掌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及相关法律责任。
5.6掌握企业对营运车辆管理的相关要求。
5.7掌握企业落实动态监控职责及相关要求。
5.8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处置程序。
5.9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目标构成、评价和考核。
5.10熟悉安全生产检查类型、内容、方法和工作程序。
5.11熟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
5.12熟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管理要求。
5.13熟悉其他涉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
(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知识。
6.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理论。
6.1了解海因里希事故因果理论及事故发生机理。
6.2熟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特点。
6.3熟悉驾驶员生理心理特征对道路运输安全的影响。
6.4了解道路与交通安全设施对道路运输安全的影响。
6.5掌握雨雪冰雾等恶劣天气对道路运输安全的影响。
7.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7.1了解风险管理等概念,熟悉风险管理目标和内容。
7.2掌握道路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措施。
8.道路运输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8.1熟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原则,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内容与程序。
8.2掌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隐患排查内容。
9.应急处置与救援。
9.1熟悉应急救援体系构成和响应程序。
9.2掌握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基本内容。
9.3熟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9.4熟悉应急预案实施与演练。
9.5掌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与措施。
9.6掌握车辆火灾、高速爆胎、危险货物运输典型事故等常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法。
10.事故报告与数据分析。
10.1熟悉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依据。
10.2熟悉事故调查原则及要求。
10.3掌握事故调查报告内容、要求、报告框架等。
10.4掌握事故处理原则,了解事故报告和处理过程中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掌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罚规定等。
(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实务。
11.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实务。
11.1掌握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招聘、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驾驶员档案管理等内容及管理要求。
11.2掌握客车及车上安全设施管理要求。
11.3熟悉客车维护、保险、报废、档案等管理要求。
11.4熟悉驾驶员、动态监控人员、安全例检员等道路旅客运输重点岗位操作规程。
1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实务。
12.1了解危险货物分类及其危险特性。
12.2熟悉危险货物储运包装基本要求。
12.3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备安全管理要求。
12.4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12.5掌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等安全操作规程。
13.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实务。
13.1掌握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备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13.2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等安全操作规程。
13.3了解超限运输车辆的认定条件,掌握大件运输车辆公路通行管理规定,熟悉超限运输中源头管理要求等。
14.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实务。
14.1了解汽车客运站作业流程。
14.2掌握客运站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掌握“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以及汽车客运站行包托运、行包寄存、“三品”检查等重点作业安全要求。
14.3熟悉汽车客运站调度员、三品安检员、安全例检员等重点岗位操作规程。